知识点概述

从概率的公理化定义出发,可以推导出一系列在实际计算中非常有用的基本性质。这些性质是所有概率计算的法则,极大地简化了复杂事件概率的求解过程。

教材原文

定理1.4.5 为一概率空间,则其上概率 P 具有如下性质: 有限可加性:若 中两两不相容事件,则 ; 可减性:若 ,则 ; 单调性:若 ,则 加法定理:任 次可加性:任 , ,有 .

详细解释

  1. 不可能事件的概率:

    • 推导: 由规范性 和可列可加性,令 即可得。
  2. 有限可加性: 对于有限个互不相容的事件,其并集的概率等于它们概率的和。

    • 推导: 这是可列可加性的直接推论,只需在事件序列后补充无穷个空集即可。
  3. 单调性: 如果事件A发生必然导致事件B发生,那么B的概率不会小于A的概率。

    • 推导: 因为 ,且A与B-A不相容,所以 。由非负性 ,故
  4. 对立事件的概率: 事件A不发生的概率等于1减去A发生的概率。这个性质极其有用,常用于“正难则反”的策略。

    • 推导: 因为 不相容,所以 。由规范性 即得。
  5. 加法定理: 计算两个或多个事件至少有一个发生的概率。

    • 两个事件:
    • 三个事件:
    • 推广 (容斥原理): 等于所有单个事件概率之和,减去所有两两事件交集概率之和,加上所有三三事件交集概率之和,以此类推,符号交替变化。
  6. 次可加性 (Boole不等式): 任意一列事件(不一定互斥)的并集概率,不超过它们各自概率的和。这是对加法定理的推广和放缩。

学习要点

  • 逻辑推导: 理解这些性质是如何从三条基本公理推导出来的,有助于加深对公理化体系的认识。
  • 灵活运用: 在解题时,要能根据问题特点选择最合适的性质来简化计算。特别是加法定理和对立事件性质。

实践应用

  • 计算“至少”型概率: 求“n个事件中至少有一个发生”的概率,通常计算其对立事件“n个事件全不发生”的概率 ,然后用1减去它,会比直接用容斥原理简单得多。
  • 概率估计: 当事件关系复杂时,可使用次可加性 来获得概率的一个上界估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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