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点概述
从概率的公理化定义出发,可以推导出一系列在实际计算中非常有用的基本性质。这些性质是所有概率计算的法则,极大地简化了复杂事件概率的求解过程。
教材原文
定理1.4.5 设 为一概率空间,则其上概率 P 具有如下性质: 有限可加性:若 为 中两两不相容事件,则 ; 可减性:若 且 ,则 ; 单调性:若 且 ,则 ; 加法定理:任 有 次可加性:任 , ,有 .
详细解释
-
不可能事件的概率: 。
- 推导: 由规范性 和可列可加性,令 即可得。
-
有限可加性: 对于有限个互不相容的事件,其并集的概率等于它们概率的和。
- 推导: 这是可列可加性的直接推论,只需在事件序列后补充无穷个空集即可。
-
单调性: 如果事件A发生必然导致事件B发生,那么B的概率不会小于A的概率。
- 推导: 因为 ,且A与B-A不相容,所以 。由非负性 ,故 。
-
对立事件的概率: 事件A不发生的概率等于1减去A发生的概率。这个性质极其有用,常用于“正难则反”的策略。
- 推导: 因为 且 不相容,所以 。由规范性 即得。
-
加法定理: 计算两个或多个事件至少有一个发生的概率。
- 两个事件: 。
- 三个事件: 。
- 推广 (容斥原理): 等于所有单个事件概率之和,减去所有两两事件交集概率之和,加上所有三三事件交集概率之和,以此类推,符号交替变化。
-
次可加性 (Boole不等式): 任意一列事件(不一定互斥)的并集概率,不超过它们各自概率的和。这是对加法定理的推广和放缩。
学习要点
- 逻辑推导: 理解这些性质是如何从三条基本公理推导出来的,有助于加深对公理化体系的认识。
- 灵活运用: 在解题时,要能根据问题特点选择最合适的性质来简化计算。特别是加法定理和对立事件性质。
实践应用
- 计算“至少”型概率: 求“n个事件中至少有一个发生”的概率,通常计算其对立事件“n个事件全不发生”的概率 ,然后用1减去它,会比直接用容斥原理简单得多。
- 概率估计: 当事件关系复杂时,可使用次可加性 来获得概率的一个上界估计。
关联知识点
- 前置知识: